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的紧急通知
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:
为促进道路运输业的健康发展,保障道路运输安全,维护好道路运输企业的合法权益,现要求我市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组织从业人员认真学习《安全生产法(2014年修订)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(2016年修订)》、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、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等法律法规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,维护企业合法权益
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法律意识,明确法人及管理人员职责。法规明令限运、凭证运输的,手续必须齐全;营运范围之外的,严禁承运;与托运方签订道路运输合同,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。落实运输安全生产管理制度,执行收货验视制度;承运人应提醒和监督货物托运人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。例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(2016年修订)》第二十五条等 ;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第十八条、二十七条、二十九条等;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第二十八条、二十九条、三十条、三十五条、六十一条、六十三条等都有相关明文规定。知法、懂法是企业安全、有序发展的最可靠保障,守法、用法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最有效的保护。
二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,加大教育培训力度
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管理主体责任,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、职业道德、法律法规、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等培训;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还应当了解所装运危险货物的性质、危害特性、包装物或者容器的使用要求和发生意外事故时的处置措施。例如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第十九条等;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第四十五条、四十六条、四十七条等都有相关明文规定 。从业人员务必要提高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,杜绝侥幸和懈怠心理,安全无小事,要将相关知识学到、记住、用到、做好。
附件1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(2014年修订)》
附件2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(2016年修订)》
附件3:《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
附件4: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(2016年修订)》
以上文中所列条款为包含但不仅限于学习内容,望各道路货物运输企业抓紧组织管理人员、驾驶人员、押运人员等认真学习,并考试合格。
货运处